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启动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监测核查工作。现就做好2025届毕业生第一轮就业数据监测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安排
(一)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核查方式
学院自查:各学院党政负责同志牵头,就业联络员、毕业班辅导员等集中全面核查毕业生毕业去向和用人单位毕业生录用情况,对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及时进行数据维护。
二、核查内容
(一)工作行为核查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规定的行为。
(二)佐证材料核查
对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附件1),核查相关就业佐证材料,重点核查灵活就业(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就业、自由职业、电子商务创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毕业生及毕业去向为其他录用形式毕业生的就业佐证材料。
(三)存疑信息核查
对同一单位聘用2名及以上同专业毕业生的小微企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核实企业情况和学生就业状况;对于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反差大等不合理的数据情况,由辅导员在日常就业沟通、与学生本人和就业单位核对就业状况时予以确认,并做好书面记录。对省就业平台和学校反馈的存疑数据,及时核查整改。
三、核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就业监测数据造假直接侵害毕业生权益,社会影响恶劣。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就业监测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线上与线下核查、常态核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压实责任。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规定,切实扛起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就业监测核查工作责任,规范、扎实开展就业监测核查工作。学校将对工作执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予以严肃追责处理。
(三)严格核查。各学院要按通知要求和“两个全覆盖”(录用毕业生用人单位全覆盖、已就业毕业生全覆盖)要求,开展就业监测数据核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数据要及时纠正,对已更换就业单位的要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数据。对困难毕业生群体要切实做好“一对一”跟踪帮扶工作。
(四)按时报送。第一轮自查结束后,形成就业监测工作自查报告(附件2),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4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扫描件、《存疑就业数据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3)通过OA发送给学工部汤艳老师,学工部将汇总报送纪委办备案。
联系人:汤艳,李春宇
联系电话:82361487,82362870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