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5〕6号),为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对2020—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5年11月17日之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专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未按期提交结项成果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科研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