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与质量,国有资产管理处已于2022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采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因干部换届的原因并结合《关于做好干部换届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招标采购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做调整及补充说明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
1.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2023年申报的预算3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拟实施项目的论证并向各项目申报单位反馈是否同意立项的初步意见。对预算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方案,归口管理部门请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
二、行政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
各单位需要配置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的,请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执行。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变动部分,按《关于做好2023年采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1.《关于做好2023年采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2.附件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