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6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1〕189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全校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二、清查内容
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房屋、土地未办理权属登记。
2.房屋、土地权属人与实际占有人不一致。
3.房屋、土地等资产长期闲置或被违规占用。
4.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
5.资产账实不符。包括资产处置未经审批、资产损毁、丢失等原因导致的有账无实以及漏登造成的有实无账等问题。
6.其他问题。
长期挂账问题方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挂账未及时清算。包括交通、水利、公路、桥梁等项目建设形成的资金挂账等问题。
2.单位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挂账。包括建设职工住宅、集资房等垫付资金未及时清算形成的资金挂账等问题。
3.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资金挂账。包括主管部门借款给所属单位开展业务,以及对所属困难单位给予补助等形成的资金挂账;对行业所属企业维修改造、资金周转等给予支持形成的借款挂账;对相关单位基建、维修改造、购买设备等给予支持形成的资金挂账;对所属单位拨款未及时结算形成的资金挂账等。
4.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资金挂账。
5.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形成的资金挂账。
6.其他挂账。
三、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摸排(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
各单位对以上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及长期挂账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类按条进行清查摸排,并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
(二)报送清查工作材料(2021年6月17日前完成)
各单位如实填写《巢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摸排表》(附件1)和《巢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表》(附件2),并撰写清查工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摸排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各单位打印上述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并盖章,报送至新图书馆0914室,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钱逊老师。(若经查无问题也需填报零报告)
(三)学校检查(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
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清查摸排材料进行检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是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难点和突出短板,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精准施策、狠抓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是做好清查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报告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开展排查、整改,瞒报、虚报、漏报、少报以及敷衍应付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国资处联系。联系人:万运(电话:82362333),钱逊(电话:8236270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巢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摸排表.xlsx
附件2:巢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