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巢湖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校字〔2025〕6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将于2025年3月11日至23日对各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实地检查。 一、检查工作安排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请安排专人对接检查组的工作,并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好考核佐证材料,以备检查组查验。如遇其他工作与上述考核时间有冲突,请各学院与对应检查组组长进行协调。 2.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及时完成所检查学院仪器设备的学校评分并撰写各检查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体现所检查学院仪器设备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后期整改建议),于2025年3月23日前交国资处汇总,形成学校2024年度教学科研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10日 |